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選舉人 ( 107 年 02 月 08 日)
第6條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宣導事項,由中央選 舉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7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