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法  罰則 ( 107 年 01 月 03 日)
第43條
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或有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經令其 退出而不退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