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法  公民投票結果 ( 107 年 01 月 03 日)
第29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 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 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