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 96 年 11 月 13 日)
第12條
公辦政見發表會會場佈置須整潔莊嚴,會場正面應懸掛橫幅,標明選舉種 類、屆別、選舉區及公辦政見發表會等字樣,會場兩側並應豎立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