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罷免之投票及開票 ( 107 年 05 月 09 日)
第90條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 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 者,均為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