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 105 年 02 月 22 日)
第6條
文化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文物(化)館之輔導、評鑑及館際交流。

二、原住民族文物研究蒐集、典藏、保存、維護、活用及執行。

三、原住民族文化史料與口傳文學之採集、譯述、編輯、出版及研究之執 行。

四、原住民族學術研究、產官學機關(構)、團體策略聯盟、國際訪團之 規劃執行及社會教育活動之推動。

五、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遊客導覽、解說服務、文化生活體驗、觀光遊 憩活動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宣傳行銷。

六、文化志工之招募、培訓及運用管理。

七、其他有關文化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