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6 年 10 月 26 日)
第7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原住民族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協調及研議。

二、原住民族自治之規劃、推動、自治行政之輔導、協調、監督及人員之 訓練、考核、獎懲。

三、原住民身分及原住民族認定之規劃、推動及審議。

四、原住民族部落之核定、規劃、輔導、協調及審議。

五、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制度之研究、保存及發展。

六、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七、國際與兩岸原住民族交流之規劃、協調及審議。

八、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九、其他有關原住民族綜合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