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辦事細則  ( 102 年 12 月 30 日)
第15條
中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執行本總隊所轄之治安秩序維護及協助災害危難搶救。

二、協助處理違反港務相關法令。

三、其他有關中隊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