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辦事細則(102.12.30訂定)  (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12條
第一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駐在單位鈔券運送及協助民眾存、提款護鈔之安全維護。

二、防詐騙、防搶等刑事案件之防範與處置。

三、駐在單位廳舍、重要設施及人員之安全維護。

四、其他有關警察勤(業)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