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辦事細則  ( 102 年 12 月 30 日)
第9條
國際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涉外治安案件預防及查察之規劃、督導。

二、執行國、外賓訪華入出境警衛安全維護。

三、外國駐華使領館及代表機構之合作交流。

四、國際警察組織合作交流之規劃及督導。

五、禮遇案件之規劃及督導。

六、僑防、偵監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七、專案勤務之規劃及督導。

八、辦理陸務及兩岸空運直航、人道、緊急醫療包機及金馬小三通業務等 規劃、督導。

九、外事業勤務之訓練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外事警察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