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98 年 12 月 24 日)
第5條
企劃經理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國家公園各項計畫之規劃、檢討及變更。

二、本處與各有關機關及單位之協調配合。

三、本國家公園區域(以下簡稱本區域)內土地與海域使用申請案件之審 核及用地取得之處理。

四、本國家公園事業興設之規劃。

五、國家公園法規、管理資料之蒐集、研究及管制要點之擬訂。

六、本區域內違章建築之查報認定。

七、本區域內違反國家公園法事項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企劃經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