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事細則  ( 98 年 07 月 31 日)
第14條
規劃隊掌理下列事項:

一、區域計畫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之擬訂、變更及通盤檢討。

二、海岸及濕地復育工程之執行。

三、城鄉開發相關工程之執行。

四、城鄉發展指標之資料調查、建置及監控。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