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事細則
( 96 年 12 月 28 日)
第6條
農地重劃工程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法令訂定及修正之研擬。
二、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督導。
三、農地重劃、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土地開發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 之執行及督導。
四、其他有關農地重劃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