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事細則  ( 96 年 11 月 14 日)
第8條
地形及海洋測量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形及海洋測量之規劃。

二、基本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三、全國性地形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四、全國性電子地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五、全國性數值地形模型建置及成果管理維護。

六、海域基本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七、潮間帶地形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八、電子海圖測製及成果管理維護。

九、國土利用調查之規劃、推動及成果管理維護。

十、其他有關地形及海洋測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