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事細則  ( 96 年 11 月 14 日)
第7條
地籍圖重測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籍圖重測制度及法規之研擬。

二、地籍圖重測計畫之研擬。

三、地籍圖重測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地籍圖重測業務督導及成果檢查。

五、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清理補建及聯測。

六、其他有關地籍圖重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