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事細則
( 96 年 11 月 14 日)
第7條
地籍圖重測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籍圖重測制度及法規之研擬。
二、地籍圖重測計畫之研擬。
三、地籍圖重測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地籍圖重測業務督導及成果檢查。
五、地籍圖重測區都市計畫樁清理補建及聯測。
六、其他有關地籍圖重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