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96 年 10 月 19 日)
第13條
管理站掌理事項如下:

一、區域內自然資源之維護、保育及巡查。

二、站區域內有關文化古蹟之維護管理。

三、站區域內遊憩服務、宣導解說及安全維護。

四、站區域內遊客服務中心及各項公共設施之清潔及維護管理。

五、站區域內各項急難救助之協助。

六、其他有關站區域內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