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 96 年 10 月 19 日)
第6條
環境維護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區域內各項設施及維護工程之規劃。

二、本區域內各項設施與維護工程之測量設計、發包、施工及監督。

三、本區域內經管土地之防災治理工程。

四、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管理及違章建築之拆除。

五、本區域內各項建築物建築執照核發。

六、其他有關環境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