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 102 年 12 月 30 日)
第6條
交通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交通法令制(訂)定、修正之擬議與疑義請示答復、交通整理重點措 施及工作計畫之擬訂。

二、交通秩序與安全之維護、路況資訊之蒐集、規劃及報導。

三、違反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取締及戰時(防空)、戰備公路之交通管 制。

四、交通事故之調查及處理。

五、交通警察專業訓練之規劃、實施與交通助理員之運用、規劃及督導。

六、交通安全設備及應勤裝備之規劃。

七、交通執行成果資料之調查、分析及統計。

八、稽查證之請領、轉發及收繳。

九、協助公路法令之執行、宣導及協辦公路車輛監理業務。

十、其他有關交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