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職掌 ( 91 年 12 月 26 日)
第7條
人事管理員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員額配置及人力運用事項。

二、人事法令之執行及人事管理規定之擬訂事項。

三、職務設置、歸系及異動管理事項。

四、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五、工作簡化及分層負責之規劃、執行事項。

六、職員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事項。

七、職員差假、勤惰及品德生活之管理事項。

八、員工體育、文康及團體活動之規劃事項。

九、職員退休、資遣、撫卹之核轉事項。

十、職員待遇、福利、保險、各項補助津貼及輔建貸款之核辦 (轉) 事項 。

十一、職員人事資料管理、登記、統計及建檔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