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 104 年 12 月 11 日)
第27條
偵查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統合、支援及偵查命案、非法槍械、強盜、搶奪、新興詐欺、性侵害 、毒品、竊盜、擄人勒贖、恐嚇取財、檢肅黑道幫派犯罪等重大、特 殊刑事案件。

二、防爆業務工作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爆炸案件支援、處理,爆裂 物鑑定、蒐證及防爆裝備器材之規劃、研發及維護。

三、統合、支援及偵查重大、特殊詐欺、經濟犯罪刑事案件。

四、統合、支援及偵查重大、特殊資訊、網路犯罪刑事案件。

五、涉及跨境犯罪之重大、特殊刑事案件偵查及支援事項。

六、統合、支援與取締、偵查違反通訊傳播法令及相關犯罪案件。

七、其他各類特殊案件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