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 104 年 12 月 11 日)
第16條
刑事資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協調公務及非公務機關提供犯罪偵查所需資料。
二、犯罪偵查情資處理技術之研究及運用。
三、本局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
四、網路犯罪偵查技術之研究及運用。
五、全國各類刑案資料之蒐集、處理、分析及運用。
六、犯罪資料分析平臺之規劃、管理、訓練及運用。
七、其他有關犯罪情資及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