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4條
對戶政業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內政專業獎章:

一、對戶籍行政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二、對國籍行政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三、對戶口調查、人口統計業務,具有重大貢獻。

四、對人口政策推行成效卓著,具有重大貢獻。

五、對戶政問題研究發展,具有重大貢獻。

六、對其他有關戶政業務,具有特殊或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