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  總則 ( 88 年 06 月 29 日)
第1條
本細則依內政部營建署 (以下簡稱本署) 組織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本署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