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辦事細則  權責 ( 88 年 06 月 29 日)
第20條
科長依其職掌,處理左列各事項:

一、關於本科計畫方案、工作報告之擬議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科法令疑義、解釋之擬議事項。

三、關於本科業務之策劃改進事項。

四、關於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及考核事項。

五、關於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