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組織規程  ( 98 年 10 月 20 日)
第2條
本分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區域發展策略與相關計畫之研究、分析、協調及擬訂。

二、海岸、濕地復育策略與保育計畫之研擬、管理及工程執行。

三、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之發展規劃及景觀設計。

四、都市更新與城鄉開發之評估、協調及推動。

五、城鄉發展之資訊整合應用及書圖之數位管理。

六、其他有關城鄉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