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 103 年 05 月 08 日)
第8條
教審會委員會議以每三個月舉行一次為原則,必要時或經委員三分之二以 上建議時,得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並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時, 由副召集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