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組織條例  ( 77 年 04 月 29 日)
第2條
臺灣地區設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 (以下簡稱本校) ,隸屬內政部警政署, 依警察教育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警察教育;並依專科學校法有關規定,兼受 教育部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