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資訊中心組織規程  ( 75 年 01 月 08 日)
第2條
本中心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內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事項。

二、關於本部各單位及附屬機關業務資訊處理及電子作業之會同規劃、設 計及處理事項。

三、關於本部及附屬機關申請應用及設置電子計算機計畫之核轉事項。

四、關於地方政府執行內政業務電子作業之輔導事項。

五、關於本部附屬機關及地方政府執行內政業務電子作業處理績效之檢查 、評核事項。

六、關於全國內政資訊集中處理及供應事項。

七、關於內政業務電子作業之研究發展、系統規範、作業手冊審訂、以及 有關訓練講習事項。

八、其他有關內政業務電子作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