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附帶民事訴訟 ( 106 年 11 月 16 日)
第505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案件之附帶民事訴訟,準用第五百零一條或第五百零四 條之規定。

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用。

對於第一項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