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偵查 ( 106 年 11 月 16 日)
第243條
刑法第一百十六條及第一百十八條請求乃論之罪,外國政府之請求,得經 外交部長函請司法行政最高長官令知該管檢察官。

第二百三十八條及第二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於外國政府之請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