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人證 ( 106 年 11 月 16 日)
第185條
訊問證人,應先調查其人有無錯誤及與被告或自訴人有無第一百八十條第 一項之關係。

證人與被告或自訴人有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之關係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