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辦法  ( 86 年 05 月 07 日)
第6條
數人共同檢舉同一組織犯罪而應給與獎金者,獎金平均分配。

數人先後檢舉同一組織犯罪者,獎金給與最先提供具體事證之檢舉人。但 檢舉人在後提供之事證,對於破案有重要幫助者,酌給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