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施行法  ( 105 年 06 月 22 日)
第9-3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前,受強制治療之宣告,九十 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刑法施行後,仍在執行期間內者,適用八十八年四月二 十一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