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34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 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 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 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