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家事事件遠距訊問審理及文書傳送作業辦法  ( 101 年 04 月 23 日)
第9條
訊問及受訊問端法院應指定庭務員或專人負責下列事項:

一、法庭視訊設備之開關機、保管及維護。

二、利用遠距訊問排程系統列印庭期表並張貼於法庭外。

三、進行遠距訊問時協助視訊設備之操作。

四、前條有關結文、訊問筆錄與其他文書傳真及一週內補寄其原本至訊問 端法院等事宜。

五、前條有關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領據傳真等協助事宜。

六、遇視訊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不堪使用時,於遠距訊問排程系統標註 停用期間,並通知已登記之法官或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