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 107 年 04 月 17 日)
第29條
依本條例第六十九條後段規定視為終結強制執行程序者,其已為之執行處 分應予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之執行,亦同。

更生方案效力所及之有擔保或有優先權債權人,於更生程序終結時,其已 開始之強制執行程序,視為終結,並準用前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