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更生之可決及認可 (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61條
更生方案未依前二條規定可決時,除有第十二條、第六十四條規定情形外 ,法院應以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應使債權人、債務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

第一項裁定得為抗告,並於裁定確定時,始得進行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