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債權之行使及確定 (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28條
對於債務人之債權,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成立者,為更生或 清算債權。

前項債權,除本條例別有規定外,不論有無執行名義,非依更生或清算程 序,不得行使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