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 94 年 01 月 26 日)
第6條
債權人取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取得免稅證明書後,除應以影本報請執行 法院存案外,並應檢同下列文件,送請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一、法院通知副本。

二、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