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 101 年 01 月 02 日)
第32條
法院登記處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所備置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簽名式 或印鑑簿如附式四,由地方法院自行印製使用,簿面及上下頁連綴騎縫處 均蓋騎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