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法施行細則  登錄 ( 97 年 07 月 23 日)
第20條
聲請登錄之民間公證人,有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所 定情事、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八條規定或有其他不得執行職務 情形者,法院應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