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法  公司事件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84條
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所定公司債債權人會議決議認可事件,由公司債債 權人之受託人或債權人會議指定之人向法院申報。

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項及前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申報事件之裁定準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