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法  公司事件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72條
公司裁定解散事件,有限責任股東聲請法院准其檢查公司帳目、業務及財 產事件,股東聲請法院准其退股及選派檢查人事件,其聲請應以書面為之 。

前項事件,法院為裁定前,應訊問利害關係人。

第一項事件之裁定應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