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假扣押假處分之執行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34條
假扣押之動產,如有價格減少之虞或保管需費過多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 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定期拍賣,提存其賣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