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判決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401條
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 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

對於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

前二項之規定,於假執行之宣告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