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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不動產所有權 (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800條
第七百九十九條情形,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有使用他專有部分所有人正 中宅門之必要者,得使用之。但另有特約或另有習慣者,從其特約或習慣 。

因前項使用,致他專有部分之所有人受損害者,應支付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