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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債之移轉 (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295條
讓與債權時,該債權之擔保及其他從屬之權利,隨同移轉於受讓人。但與 讓與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未支付之利息,推定其隨同原本移轉於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