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
債之標的
(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200條
給付物僅以種類指示者,依法律行為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不能定其品質 時,債務人應給以中等品質之物。
前項情形,債務人交付其物之必要行為完結後,或經債權人之同意指定其 應交付之物時,其物即為特定給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