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 106 年 07 月 07 日)
第8條
行政院應根據第六條核定之結果,依第四條、第七條之規定,編列本條例 特別預算案,附具第五條各項書件及報告,送請立法院審議。已依本條例 執行之計畫仍列入特別預算案時,應另附計畫執行績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