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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與社會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 104 年 07 月 31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指以從事公共治理議題與社會發展政策相關業務為 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信託。